广州发布第四批惠企利民措施 多项措施惠及港澳台

发布时间:2024-11-02 06:28:46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广州12月25日电 (记者 方伟彬 王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5日举行解读会,详细介绍了该局推出的第四批22条惠企利民措施。

  其中,广州将放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及境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助力境外企业投资发展。

  记者在会上获悉,这批惠企利民措施围绕进一步简流程、优标准,助力“制造业立市”;进一步减环节、缩时限,推动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优供应、减负担,支持土地开发利用;进一步简材料、优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能;进一步保民生、促发展,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进一步破堵点、保权益,解决企业难题六大方面展开。

  在进一步简材料、优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方面。优化前,港澳银行在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凭经公证、转递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作为身份证明材料;其他境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除了提交境外经公证、认证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还需要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优化后,明确可提交境外经公证、认证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或者提交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同时,广州优化、调整登记资料查询申请材料,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影像全市通查。放宽港澳台地区及境外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材料要求,明确可提交境外经公证、认证的设立文件和注册证明或者提交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取消境外形成的申请材料中文译本须先经公证的要求,查询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实现不动产登记档案影像全市通查,群众可就近到全市任意窗口即时调阅不动产登记档案,无需专门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窗口办理。多措并举提升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业务办理便利度。(完) 【编辑:张燕玲】